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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公約
本系所學生使用系館時間限於一般辦公時間,如有特殊理由需延長使用系館時間,最晚須於23:00前離開系館,並關閉相關電源及門戶。
本系學生非得教師同意,請勿進入教師研究室或任意開啟研究室、辦公室之櫥櫃。
本系學生非得教師同意,請勿使用教師專用之影印機、傳真機、電腦及教學專用儀器。
本系學生應愛惜公物,節用資源,並共同維護系館環境。大學生應於每週安排同學負責系館之清掃工作。研究生請自行安排同學負責研究室及教室之清潔。
本系學生於上課期間向系上借用之視聽器材(數位相機、攝影機、單槍投影機、錄影機等)應負保管之責任,並於借用期限前歸還,若有人為之損壞,應負賠償之責任。
本系學生請勿擅自帶領外人使用系圖與教室內之電腦及本系各項設備;當學生離去,其友人亦不能在本系館繼續逗留。
本系學生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使用,禁止使用非法軟體、拷貝校園合法軟體、下載未授權音樂和電影。
本系學生應自備環保杯及餐具,並節用影印紙,遵守紙張、信封及廚餘回收利用之措施。
嚴禁將食物、飲料留置在教室及公共區域。
領有獎助學金之研究生負有部分時間工讀之義務。
本系學生對系之建議得經學會理監事會通過,由學會代表於列席系務會議時提出;研究生則應定期召開會議,以便將建議或提案彙整,由出席代表於列席系務會議時提出。
本系學生因公務或論文研究需要,須使用長途電話者,請填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長途電話使用登記表」後,於系辦公室使用電話。
臺灣師大特教系 郵寄地址:10610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所在位置:10610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師大校本部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總機:(02)7734-5027 傳真:(02)2341-3061 師大總機:(02)7734-1111 # 個人專線後4碼 Copyright@2006 Depart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