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運動場館

校內師生場地申請使用時間須知

 

一、 4F綜合球場借用時間如下:

1. 若無其它單位借用場地,星期一至星期五

a)中午12:10~14:00為個人自由活動時間。(惟校長比賽期間此時段不開放)

b星期一、三、五的晚上18:10~19:0022:30~23:30羽球活動,每學期初場地協調會抽籤時段。

c星期二晚上18:10~19:0022:30~23:30排球活動,星期四晚上18:10~19:0022:30~23:30籃球活動自由使用,不抽籤。

2. 各單位於自由活動時間借用綜合球場以使用一面球場為原則,球場劃分如下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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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10

12

 

舞台

 
 

 

 

 

 

 

 


二、 大小韻律房借用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a12:10~14:00大韻律房為教職員韻律班,不開放)

b18:10~20:0020:10~22:00

請先至體育室辦理登記租借方可使用。)

 

三、 桌球室借用時間如下:

1.星期一至星期五 12101400為個人自由活動時間。(惟校長比賽期間此時段不開放)

2.星期二、三、五 18101900為個人自由活動時間。

 

四、重量訓練室開放情形如下:

1.   週一至週五08:00~23:00

2.   (進入重訓室,請著運動服及室內乾淨球鞋並攜帶毛巾進入,以維護場地清潔及個人衛生)

以上使用時間本校師生憑服務證或學生證入場,各語言教學中心等進修學員須收費辦證,收費標準:一個月$500元、一學期$1200元。

 

五、武術房借用時間如下:

1.    中午:12:10~14:00請先至體育室辦理登記租借方可使用。

2.   校隊練習時間:19:00~22:30請勿進入使用

 

六、體操房:僅供教學使用。

 

七、室外籃球場借用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4:00,週一至週五晚上18:00~21:00固定開燈,週六、週日8:00~21:00固定開放,因應天候狀況,原則上18:00開燈,如需借用,請先至體育室辦理,每系每週以借用一次兩小時、一面球場為原則,惟參加人數須達12人以上,如經查核未達此人數,本室有權取消其再次申請之機會。

 

八、室外網球場借用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五中午12:00~14:00,週一至週五晚上18:00~21:00固定開燈,使用者每面球場以30分鐘為輪換原則,但無人等候時可繼續使用,如需借用,請先至體育室辦理,每系每週以借用一小時一面球場為原則,惟參加人數一面球場須達8人以上,如經查核未達此人數,本室有權取消其再次申請之機會。

 

九、排球場除上課使用外

星期一至星期五 1200140018002100受理申請,如需借用,請先至體育室辦理

 

 

十、操場(校長木球比賽期間,不開放)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10~14:00,校本部操場開放棒壘球打擊,一天受理二隊申請,每隊以借用一次兩小時為原則。兩側PU場地12:10~16:00可進行傳接球;16:00以後,全面禁止在操場從事棒壘球傳接球及打擊活動。

 

※白天各場館為術科教學,如需在空堂時教學請至體育室辦理租借。

※嚴禁於各場館從事私人教學行為,如經查獲將以校規處置,並取消各場館使用權利。

休二日制,各系及社團若遇休六、日與國定假日租借場地,須支付場地費、工友加班費及清潔費,請至體育室辦理登記租借手續,完成後方可使用。

※各場地依規定脫鞋或穿專用鞋進入。

※各場地嚴禁攜帶食物、飲料進入。

※操場依規定,除教學外,不開放棒、壘球活動。

※寒暑假依需要時間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