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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師大外籍新生獎學金及學雜費減免
 
為配合政府擴大招收外籍學生政策,加強招收優秀外籍學生進入本校就讀學位,以推展國際化,特設置外籍新生獎學金及學雜費減免辦法。

獎助對象:獲錄取於本校各系所就讀學位且未請領其他獎學金之外籍新生。

獎助金額及核發方式

(一)新生獎學金:

1、碩、博士生每名新台幣15萬元,學士生每名新台幣10萬元。
2、按月核發,碩、博士生每月新台幣1萬5千元,學士生每月新台幣1萬元,共 計10個月,未註冊入學、學期中休/退學或有行為不良紀錄時,即停發其獎學金。

(二)學雜費減免:

1、學士班減免學費、但須繳交雜費。
2、碩博士班減免學雜費基數、但須繳交學分費。
3、未註冊入學、學期中休/退學或有行為不良紀錄時,即停止減免。

申請時間:外籍學生申請就讀本校時,填具獎學金申請表格,與入學申請資料一併寄回。

審查:由各學系(所)遴選受獎學生,並檢送名單暨申請表等相關資料,送國際事務處辦理核發事宜。

外籍新生獎學金、學雜費減免設置要點 1
臺師大外籍新生獎學金申請表 1

洽詢單位: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
電話: 886-2-77341271
E-mail: yclien@ntnu.edu.tw

 

 
■2. 臺師大外國學生獎學金
 
為獎勵本校優秀之外國學生,特別設立「外國學生獎學金」。

1.獎助金額:每名每月獎助NT$ 10,000(US$313),每次核給半年,受獎期間為1-6月、7-12月。
2. 申請資格:

(1)大學部學生--每學期至少修習十六學分,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行為表現無不良紀錄。
(2)研究生--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學科,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行為表現無不良紀錄;或指導教授推薦之研究計劃,但以一次為限。
(3).申請方式:每年受理兩次,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會議確定各系所名額後開始申請,備妥申請表件、前一學期成績單及該學期未兼領校內獎學金證明,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申請日期以網頁公告為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外國學生獎學金發放辦法 1
臺師大外國學生獎學金申請表 1

洽詢單位: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
電話: 886-2-77341271
E-mail: yclien@ntnu.edu.tw


 
■3. 臺灣獎學金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

大學部:每月領取新台幣15,000元,並補助學雜費,受獎期間最多四年。
碩士班:每月領取新台幣20,000元,並補助學雜費,受獎期間最多二年。
博士班:每月領取新台幣20,000元,並補助學雜費,受獎期間最多四年。
申請期間:自二月一日至三月底止。
受理館處:申請人應向設於其所屬國籍或兼轄其所屬國籍之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提出申請。

*學期中休退學者,需按規定補繳學雜費


外交部獎學金

大學部:每月領取新台幣30,000元,受獎期間最多四年,受獎生須先繳交註冊費方可領取獎學金。
碩士班:每月領取新台幣30,000元,受獎期間最多二年,受獎生須先繳交註冊費方可領取獎學金。
博士班:每月領取新台幣30,000元,受獎期間最多四年,受獎生須先繳交註冊費方可領取獎學金。
申請期間:自二月一日至三月底止。
受理館處:申請人應向設於其所屬國籍或兼轄其所屬國籍之中華民國駐外單位提出申請。

洽詢單位: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
電話: 886-2-77341271
E-mail:yclien@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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