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救助學金
 
研究生獎助學金 校外獎助學金 校內獎學金
獎管會獎學金 學生就學貸款 學雜費減免
學生急難慰助 學生就學獎補助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還願助學金    

本校急難慰助金
一、本校為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並結合校園及社會各界之愛心與關懷,對遭遇難亟需救助
   之學生予以適切慰問及救助,特訂定申請辦法。
二、若有符合下列濟助條件者,請於急難事故發生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由系教官、導師及系主任簽
   註意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一)遭遇意外傷害、罹患重大疾病或不幸死亡。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且無力就學。
 (三)其他偶發事故。
l 依據法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申請辦法
l 相關表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急難慰助金申請表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一、教育部為運用學產基金辦理教育工作人員、學生及幼稚園兒童急難慰問金之發放,特訂定本要點。
二、大學部學生若有符合濟助對象者,請於急難事故發生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並由導師核章後,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逕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三、申請辦法及表格,可至教育部學產基金網頁(http://edufund.ncut.edu.tw/)下載使用。

l 相關規定: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救助檢附文件應注意事項


救國團青少年急難扶助基金
一、救國團結合社會力量,本「救急不救貧」之原則,對遭遇特殊困難之青、少年,予以適時適當之
   扶助。
二、凡遭遇急困或家境困難,年齡介於十二至三十五歲,勇於奮勵向上之青、少年,若有符合濟助對
   象者,得於急難事故發生後填具申請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l 依據法規:救國團青少年急難扶助基金設置辦法
l 相關表格:救國團青少年急難扶助基金申請表


財團 法人台北行天宮社會急難扶助金

一、行天宮為關懷社會弱勢家庭或個人因突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等陷入困境,爰訂定本辦法,以便
   給予即時幫助,助其度過難關。
二、大學部學生若有符合濟助對象者,請於急難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填具申請表,由導師或輔導老師
   評估及建議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三、申請辦法及表格,可至行天宮五大志業網(http://www.ht.org.tw/)慈善活動訊息處下載。


聯絡方式
l 學士班及碩(博)士班申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陳碧蓮小姐,電話:02-23636706轉17
l 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李美雲小姐,電話:02-2369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