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7學年度學士班新生申請宿舍須知
注意事項:欲申請住宿新生請先至郵局開戶,以作為爾後住宿保證金退費之用。
業務承辦人: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
一、申請住校之新生請於
(一)校本部及公館校區學士班新生:請寄到「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住宿輔導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新生住宿申請)。
(二)林口校區學士班(應用華語文學系、東亞文化暨發展學系、國際華語與文化學系)新生:請寄到「24449臺北縣林口鄉仁愛路一段2號」生活輔導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新生住宿申請),林口校區學士班一律核准住校不另通知。
二、申請住校之新生如為僑生、外籍生、生理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學生(領有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設戶籍並實際居住地為台北縣市聯營公車不可達地區者(註1),一律核准住校不另通知。若設戶籍並實際居住地為台北縣市聯營公車可達地區者(註1),則依床位狀況核准住宿,核准住宿名單
(網址:http://www.ntnu.edu.tw/dsa/1/dorm/1_01.html)。
【註1:】
台北縣聯營公車不可達地區(第二順位):【無縣轄公車】
林口鄉、三芝鄉、石門鄉、平溪鄉、雙溪鄉、貢寮鄉、坪林鄉、烏來鄉。
台北縣聯營公車可達地區(第四順位):
板橋市、三重市、永和市、中和市、新莊市、新店市、土城市、蘆洲市、汐止市、樹林市、三峽鎮、鶯歌鎮、淡水鎮、五股鄉、泰山鄉、八里鄉、瑞芳鎮、金山鄉、萬里鄉、深坑鄉、石碇鄉。
台北市聯營公車可達地區(第四順位):
台北市12行政區均屬之。
三、新生可於
四、學士班宿舍簡介如下:(各系如何選擇適合之校區宿舍,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
/ 各學生宿舍簡介 瀏覽)
校本部宿舍: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9、11號。
公館校區宿舍:台北市文山區汀洲路4段88號。
林口校區宿舍:台北縣林口鄉仁愛路1段2號。
(一)男生第一宿舍(含女一分舍,位於校本部):
每學年每人住宿費68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700元,6人一室,電費自付。
(二)女生第一宿舍(位於校本部):
每學年每人住宿費68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700元,6人一室,電費自付。
(三)男生第二宿舍(含女二分舍,位於公館校區):
男、女生,一般床位5或6人一室,每學年每人住宿費83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700元,冷氣費自付。
加大床位2人一室,每學年每人住宿費120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700元,冷氣費自付,申請條件及相關事項:
1、本校學生加大床位男14床、女2床,申請對象為學士班合於住校標準之各系同學。
2、申請標準:
身高:190(含)公分以上。
體重:100(含)公斤以上。
身高為第一優先,次為體重,由高至低排序。
3、新生請附公立醫院或衛生所之體檢表正本(體檢項目須含身高及體重,其餘體檢項目不拘)。
(四)男生第三宿舍(位於公館校區):
每學年每人住宿費125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700元,4或6人一室,冷氣費自付。
(五)女生第二宿舍(位於公館校區):
每學年每人住宿費12000元,5人一室,一套衛浴,冷氣費自付。
(六)學生第七宿舍(位於公館校區):
男、女生,每學年每人住宿費18700元、冷氣機更新維護費1000元,4人一室,一套衛浴,電費自付。
(七)林口校區男一舍(含女一分舍,位於林口校區):
男、女生,每學年每人住宿費10000元,4人一室,電費自付。
五、住宿生於
六、住宿費繳費方式與學雜費相同(列印繳費單網址:
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請於97年9月1日起
至
七、本校住宿生一律繳交1000元保證金,於退宿時,經確認公物未有非正常損壞者,則無息發還,撥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線上申請宿舍即須填註本人詳細之郵局局號、帳號)。
八、低收入戶學生免繳交住宿費,自付冷氣機更新維護費、冷氣費、電費及住宿保證金。
※附註:政府部門及公私立學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