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各地僑生進入僑生先修部就讀的幾種模式

以下模式為根據101學年度(2012)海外聯招簡章綜合整理而得


馬來西亞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第一梯次(持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統一考試證書申請者):自20111115起至1231

    截止。

申請期限:第二梯次(持S.T.P.M.S.P.M.Pernyataan(或S.A.P.)、A-LEVELO-LEVEL文憑申請者)

    :自2012215起至325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持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統一考試證書申請聯合分發制第二梯次者,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秋季班,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

    必須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印尼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自願申請逕至僑大,須於申請表上明確勾選,無須參加印輔班,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

    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海外台灣學校高中畢業生

(胡志明台灣學校、雅加達台灣學校、泗水台灣學校)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香港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323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自願免試申請僑大,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依中學學科成績擇優錄取。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澳門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129起至210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甲類資格,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

甲類資格,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

    額可供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

    ,由海外聯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甲類資格,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

    。直接至海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

    請及處理表」,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乙類(中五畢業)資格申請者,無須參加學科測驗,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擇優錄取,僅限分發

    僑大


日本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韓國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菲律賓、新加坡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如當地學制係屬於四年制,可免試申請,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僑大特別輔導班。

如當地學制係屬於五年制,雖未經預科,大學選修或停學一年之應屆畢業生,可免試申請,採計中學畢

    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分發僑大秋季班。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泰國(泰北除外)

模式與【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相同


越南

模式與【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相同


泰北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201221起至228截止。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2012910前送達海外聯招會。


台灣本地高中、高職畢業僑生

推甄或申請進入僑大。


台灣政府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只負責僑生身份的認定。南投埔里的暨南大學,接受教育部委託,邀集各大學院校共同成立「海外聯招會」(會址就在暨南大學,負責人就是校長)。聯招會才是訂定招生簡章、制訂梯次名額、接受報名文件及志願表、審核身份資格、計算成績分數、制訂排名順序、分發大學校院、公布錄取榜單、寄發大學分發書……等等業務的真正負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