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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各地僑生進入僑生先修部就讀的幾種模式 以下模式為根據101學年度(2012)海外聯招簡章綜合整理而得 馬來西亞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第一梯次(持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統一考試證書申請者):自 日截止。 ■申請期限:第二梯次(持S.T.P.M.、S.P.M.、Pernyataan(或S.A.P.)、A-LEVEL或O-LEVEL文憑申請者) :自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持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統一考試證書申請聯合分發制第二梯次者,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秋季班,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 必須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印尼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自願申請逕至僑大,須於申請表上明確勾選,無須參加印輔班,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 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海外台灣學校高中畢業生 (胡志明台灣學校、雅加達台灣學校、泗水台灣學校)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香港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自願免試申請僑大,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依中學學科成績擇優錄取。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澳門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甲類資格,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 ■甲類資格,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 額可供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 ,由海外聯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甲類資格,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甲類資格,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 。直接至海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 請及處理表」,至遲應於 ■乙類(中五畢業)資格申請者,無須參加學科測驗,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擇優錄取,僅限分發 僑大。 日本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韓國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菲律賓、新加坡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如當地學制係屬於四年制,可免試申請,採計中學畢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僑大特別輔導班。 ■如當地學制係屬於五年制,雖未經預科,大學選修或停學一年之應屆畢業生,可免試申請,採計中學畢 業證書及中學成績單,僅限分發僑大秋季班。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泰國(泰北除外) ■模式與【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相同 越南 ■模式與【一般地區(歐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其他免試地區)】相同 泰北 ■僑大屬於聯合分發制。 ■申請期限: ■往年曾經分發僑大,卻因事未能來台,又未向僑大申請辦妥保留入學資格,如本年擬來台升學,必須重 新辦理申請手續。 ■未能符合簡章記載同等學力資格規定的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亦得申請,但僅限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成績未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一律分發僑大。 ■未填滿70志願、且未將僑大填入志願,分發分數已達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所填志願已無名額可供分發 ,一律分發僑大。 ■填滿70個志願(不包括僑大),成績已達海外聯招大學最低錄取標準,但未能分發大學校系,由海外聯 招會提供該梯次分發後的流用名額,辦理二次分發。 ■將僑大填為第70志願,如前面69個志願均未獲分發,一律分發僑大。 ■將僑大填為第一志願,一律分發僑大。 ■獲海外聯招會分發大學校系,因志趣不合,可於大學開學前申請改分發至僑大,以一次為限。直接至海 外聯招會網頁(http://www.overseas.ncnu.edu.tw)下載「改分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申請及處理表 」,至遲應於 台灣本地高中、高職畢業僑生 ■推甄或申請進入僑大。 台灣政府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只負責僑生身份的認定。南投埔里的暨南大學,接受教育部委託,邀集各大學院校共同成立「海外聯招會」(會址就在暨南大學,負責人就是校長)。聯招會才是訂定招生簡章、制訂梯次名額、接受報名文件及志願表、審核身份資格、計算成績分數、制訂排名順序、分發大學校院、公布錄取榜單、寄發大學分發書……等等業務的真正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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