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台灣各大學參加海外聯招各校系及其招生規定如下

第一類組             第二類組            第三類組

 

※各類組、各校系招生名額,請查詢海外聯招會查詢系統 Link


 

100學年度(2011)學士班海外聯招僑生志願選填說明

招生名額依據:

1.招生名額係依

   教育部991020日台高(一)字第0990181201號函

   教育部9991020日台技(四)字0990177800號函

   教育部999112日台高(一)第0990187135號函

   教育部999115日台高(一)第0990188930號函

   教育部9991112日台高(一)字第0990194063號函核定名額辦理。

2.各梯次配置名額係依本會991021日第1次常務委員會決議辦理。

 

梯次別:

因海外各地區僑情不同、學制差異性大、受理報名及審核資格作業期程不同等因素,本學年度分五梯次依序辦理分發。

 

  第一梯次:馬來西亞(華文獨中)、一般免試 I

  第二梯次:馬來西亞(STPM/A-LEVEL / O-LEVEL / SPM)、一般免試 II 及印尼。

  第三梯次:海外測驗(日本、韓國、菲律賓、新加坡、泰北、緬甸、海外臺灣學校高中畢業

                        生及港澳)。   

  第四梯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結業生。

  第五梯次:馬來西亞春季班結業生。

 

志願選填注意事項:

1.本系統所列各校系招生名額係專供僑生(含港澳生)選填。

2.本會依最低錄取標準及各梯次之分配名額,按申請學生之分發分數由高而低及其選塡志願序進

   行分發。

3.請申請人依自己的志向、興趣作為選填志願之主要考量,並依就讀意願高低順序填劃。

4.除申請第二、三類組者得互相跨類組選填志願外,餘皆不得跨類組選填志願,其間如有跨組之

   志願概不予採認。跨類組選填志願者,其分發分數依申請類組之採計科目計算之。

5.部份校系名額已預先分配至各梯次,若該梯次預配名額為「0」,而上梯次有名額時,申請人

   亦可考慮選填。申請者最多可選填70個校系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