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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試時間
| 2005年3月27日
(星期一) |
上午
7:50至8:00 |
預
備 |
| 上午
8:00至12:00 |
設計素描 |
| 下午12:50至13:00 |
預
備 |
| 下午13:00至17:00 |
設計實務製作 |
二、 考試地點:【 詳見 試場示意圖 】
臺灣師大進修推廣部大樓3樓(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
三、 考場分配
| 試場 |
教室別 |
准考證號碼 |
人數 |
| 第一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1教室 |
65630001-65630025 |
25 |
| 第二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3教室 |
65630026-65630050 |
25 |
| 第三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4教室 |
65630051-65630075 |
25 |
| 第四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5教室 |
65630076-65630100 |
25 |
| 第五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6教室 |
65630101-65630116 |
16 |
| 第六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8教室 |
65630117-65630142 |
26 |
| 第七試場 |
進修部大樓3樓309教室 |
65630143-65630167 |
25 |
四、 應考工具:
設計素描:鉛筆及其附屬用具(如削鉛筆機、橡皮擦)等物品,一律鉛筆繪製。
設計實務製作:鉛筆及其他繪圖筆、上色工具與顏料、製圖用具、裝水容器….等
五、 應考注意事項:
1. 除應考文具外,各種參考書籍禁止攜入試場內。
2. 為避免試場內空氣污染,禁止使用噴漆、瓦斯罐噴槍(Air Brush),僅能使用徒手上色工具與顏料(如廣告顏料、彩色鉛筆、粉彩、麥克筆),答案卷上不得黏貼非考試核發之材料。
3. 因考場內電源負荷量限制,為安全起見,一律不得使用需電源之工具。
4. 為維護場地清潔,考後請自行清理桌面乾淨及座位清潔。
5. 考後除繳交作品答案卷外,題目卷亦需一併繳回。
6. 其他相關事項則依照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六、 學科考試日期:國文、英文、設計概論考試日期為3月25日(星期六) 詳細考場及時間請逕自到本校招生組網頁查詢。
七、考試時須攜帶【學科考試時核發之准考證】及【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駕照、建保IC卡)】以便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