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時間:民國95年11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時30分起分2階段口試
口試順序:依照准考證號碼進行,務請準時,逾時不予口試
口試地點:本校美術系館(台北市師大路1號) 5樓505教室

口試方式:每人口試時間15分鐘,前5分鐘為現場抽題解說,其餘5至10分鐘為專業答問
.備註: 口試時請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的證件以便查核.
本所聯絡電話: (02) 2364-6507
口試名單:
第1階段:(請於當日下午12時15分前於口試地點報到)
| 56630003郭曜豪 |
56630004江家綺 |
56630008范寧達 |
56630009吳佳玲 |
56630014陳瑾怡 |
| 56630016吳璇真 |
56630018邱稚惠 |
56630019蔡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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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請於當日下午2時15分前於口試地點報到)
| 56630022林宜慧 |
56630023張乃元 |
56630026陳韜元 |
56630028王志祐 |
56630030楊迪耘 |
| 56630033歐陽永鋒 |
56630035張郁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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