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試時間:民國93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起分2階段口試
口試順序:依照准考證號碼進行,務請準時,逾時不予口試
口試地點:本校美術系館(台北市師大路1號) 5樓505教室 (原術科考試地點)

口試方式:每人口試時間15分鐘,前5分鐘為現場抽題解說,其餘5至10分鐘為專業答問
.備註: 口試時請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的證件以便查核.
本所聯絡電話: (02) 2364-6507
口試名單:
第1階段:(請於當日下午1時15分前於口試地點報到)
| 54630001李常卉 |
54630004許士遠 |
54630011陳柔含 |
54630013江錫聰 |
54630014林曉筠 |
第2階段:(請於當日下午2時30分前於口試地點報到)
| 54630020劉慧旻 |
54630022周伶娥 |
54630023邱章育 |
54630027鄭惠方 |
54630030郭佳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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