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在職進修碩士專班報考注意事項 |
| |
| 一、報考資格: |
需兼具下列兩項資格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各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歷資格。
2.累計滿兩年以上設計工作或教學相關經驗且現仍在職。 |
| |
| 二、甄試項目: |
| |
| 初試(70%) |
| 考試日期於90年5月19日
(視教育部核准日決定,可能會延後) |
| 筆試科目(40%) |
學科:設計概論
(滿分為100)
術科:設計素描
(滿分為200)
術科考試於筆試當天下午
1:30 ~ 5:30 舉行,
考場於筆試前三天 公佈於本校美術系館及本所網頁 |
| 書面資料審查(30%) |
滿分為300分,各項請附證明文件,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或幻燈片送審。
〈作品集應附切結書一份,證明所交作品為個人製作繪製,缺切結書不予評分。作品非本人創作一經查獲,則取消錄取資格並需負法律責任。〉
一、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200分
-
設計創作作品集,滿分為100分
-
任職設計專業年資或教學年資,需附證明文件,任職滿兩年後每增加一年增加
3 分,滿分為 50 分
-
創作發表、著作及得獎事蹟,滿分為50分
二、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100分
-
自傳或專業心得報告
-
讀書計劃或研究計劃
-
相關之特殊表現
-
其他足資証明之資料
|
|
| |
| 複試
(30%) |
| 日期於6月2、3日於本所舉行 |
| 口試項目 |
研究計畫、專業心得報告,滿分為100分
|
|
| |
| 附註:總成績相同時比分優先順序:設計素描、設計概論、書面資料審查 |
| |
| 三、簡章發售日期: |
90年4月3日起至4月23日止。簡章發售及資格審查相關事宜,請洽本校進修部招生組
(02) 2321-0281錢小姐。或到本校 進修部網站 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