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設計研究所 畢業生離校手續 (每個程序都需確實完成)
   
一、 辦理時間:上班時間 (逾期恕不受理,寒暑假上班時間則視學校公布時間辦理)
  第一學期:1月底前
第二學期:8月底前
暑 期 班 :9月底前
二、 本校辦理離校手續自96學年度第2學期起,採用無紙化網路離校手續,請自行到http://ap.itc.ntnu.edu.tw/GraStd參閱相關細節.
三、 設計所辦公室
 
  1. 論文修正完後請指導老師審核,簽署論文口試資格通過書,並至所辦換取口試時所簽署之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將其裝訂於論文本內。(論文紙本內頁除3位老師簽名之審定書外,另應附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書)
  2. 繳交到所辦的紙本論文3
  3. 繳交學位論文全文磁片或光碟片一份 (格式為acrobat軟體 pdf檔)
  4. 填寫畢業生通訊資料表
  5. 查核所借圖書或器材是否歸還
四、 美術系圖(美術系館2樓)
  繳還借閱圖書,無則免
五、 總務處保管組
  歸還碩士服,無則免
   
六、 總圖書館
 

細節請至http://140.122.127.247/gs/ntnulogin.htm 詳閱並上傳資料。 另:94年3月1日起,研究生畢業論文電子檔繳交作業,一律採自行上網登錄方式。當完成論文摘要建檔及全文PDF檔上傳後,圖書館需要三個工作天 (不含例假日) 辦理審核,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回覆,請列印審核通過之電子郵件通知單及授權書,依規定至總圖書館辦理離校手續。 總圖應繳交資料如下:

 
  1. 審核通過之電子郵件通知單
  2. 紙本論文一本
  3. 上網授權書( 台灣師大學位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
七、 註冊組 (行政大樓2樓)
 
  1. 繳交紙本論文1本 (內附論文紙本授權書)
  2. 繳交學生證 (校園金融卡將加蓋已畢業章戳)

1. 每本論文應附三位口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博碩士論文授權書
2. 論文總計繳交acrobat軟體 pdf檔電子檔份及紙本5本 (設計所3本、總圖1本、註冊組1本), 建議另印3本並自送3位論文口試委員(感謝老師指導),總計至少8本(含口試老師但不含自己保存)

  每個程序都需確實完成,對以上內容有疑問者,請逕行至所辦公室洽詢

 

八、

 

99年暑期期間辦理離校時間為星期一、二、四 8:30-17:00,星期三 8:30-12:00 (建議事先聯絡所辦確認辦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