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於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由教育部(75)高字第三一0六七號函核准成立。
1.人文思想及人文教育理論與實際之研究。
2.臺灣本土文化之研究與推廣。
3.人文課程, 教材, 教具之設計與推廣。
4.人文學科及本土文化課程教師之訓練與輔導。
5.社會人文教育及校園文化的研究與拓展。
6.配合教育部改進人文教育政策, 設計推廣本土人文教育改進計畫。
7.每年舉辦一次「臺灣本土文化學術研討會」。
8.辦理「台灣人文研究學術獎」。
本 中 心 的 人 力 資 源 計 有 師 大 校 內 國 文, 英 語, 歷 史,
地 理, 美 術, 音 樂 等 系 之 教 師 近 三 百 人 以 及 聘 請 校 外 著 名
學 者 專 家 支 援, 因 此 有 能 力 接 受 政 府 機 關, 各 級 公 私 立
學 校, 學 術 機 構, 民 間 團 體, 各 種 基 金 會 之 委 託 辦 理 工 作,
項 目 如 下:
1.辦理各級學校人文學科課程之研究改進與推廣。
2.辦理人文教學教材教法, 教學媒體, 學習評量之設計, 實驗與推廣
3.編 輯 臺 灣 文 化 叢 書 及 中 小 學 生 臺 灣 文 化 讀 物, 為 本 校
文, 藝 兩 學 院 與 各 學 系, 提 供 教 材 教 法 及
實 習 課 程 所 需 之 資 料 及 器 材 。
4.本土人文教材與教法之研究設計與推廣。
5.舉辦人文學科教育座談會, 講習會及討論會等。
6.舉辦或協辦人文資優學生之研習與輔導。
7.舉辦或協辦各級學校人文與臺灣文化學科教師之在職訓練。
8.進行國內人文教育實況調查。
9.蒐集分析與展示國內外人文教育資料。
10.出版人文教育月刊及各種人文教育資料。
11.協助各區人文教育與輔導活動。
12.供應各級學校人文課程實驗資源。
本中心應中小學教師及社會人士夜間課餘進修人文學科之需, 依教育
部函核准而開設。每學年招生兩期, 上學期約九月下旬報名, 十月初
開學。下學期約在三月中旬報名, 下旬開學。每期十二週, 共二十四
小時。上課地點在校本部, 時間多在晚間七時二十五分至九時十五分。
本中心「人文學科推廣班」迄今已辦理十七期結業, 十八期課程即將
推出。自第十二期起,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委託本中心開設本土人文教
育與兒童文學科目, 供該縣國中小學教師免費進修, 由十七期開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建議, 凡臺北市公私立學校
教師參加本中心推廣班進修, 得以登記該市教師「分散式進修研習卡
」, 並授權由本中心審核。
關於人文學科推廣班之課程與任課教授資料, 請隨時參考本校校園網
路刊載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