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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研究法」業於100年12月28日奉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1401號令公布施行。
為增進相關機構及人員對人體研究法之瞭解,衛生署將分別
於101年2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於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大禮堂;101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3時00分於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行政大樓12樓慶壽國際會議廳;及101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於高雄長庚醫
院醫學大樓6樓大禮堂,各舉辦一場說明會。
為能更有效說明,請於提問單填寫問題,並於101年2月15日前以電子郵件寄回(md0307@doh.gov.tw),以便製作Q&A手冊。
如有場地疑問,台中場請洽(04)24739595分機34960曾小姐;高雄場請洽(07)7317123分機8894簡小姐;台北場請洽(02)8590-6666轉6687顏先生。
※議程
提問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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