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成績日期 |
送交學期成績開始日 |
101年6月15日(星期五)起。 |
送交學期成績截止日 |
1、101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2、 於此期限內,敬請師長透過【日間學制教務資訊系統(教師版)】或【在職專班教務資訊系統(教師版)】,輸入學生各科成績。 |
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學位班)成績於登錄期限內仍未定者,任課教師得於101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暫以「未完成(I)」於【日間學制教務資訊系統(教師版)】或【在職專班教務資訊系統(教師版)】直接登錄,並依規定期限補交。 |
補交之截止日為次1學期繳交成績期限截止日(102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請以書面方式送交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校區教務組、林口校區教務組。
※注意:逾規定繳交期限者,該科永久以「未完成(I)」登錄,且學分列計總修學分數內,其成績以零分計算。 |
特殊情形需延後繳交成績者 |
任課教師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績者,應於101年7月9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交【當學期成績延後繳交申請書】,經開課系(所)、院長、教務長同意後始能延期補交。 |
補交截止日為101年7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請以書面方式送交註冊組(研究生教務組、公館校區教務組、林口校區教務組)。
※注意:任課教師未於上述期限送交成績者,該科目成績系統皆以0分登錄。 |
需更正成績者 |
教師如需更正成績,程序如下:
1、填寫之成績有明顯筆誤,或出於明顯之計算錯誤,且提出試卷、成績登記原始憑證等相關資料正本加以證明者,得填妥【成績更正申請書】(請勿使用授權章),經開課單位主管、教務處同意後更正。
2、非因上述狀況時,教師應檢附相關試卷、成績登記原始憑證等資料,填妥【成績更正申請書】,送交開課單位主管,由主管召開系(所、學程)務會議討論通過,送交教務處經教務長核定後,成績始得更正。如涉退學等特殊狀況之成績更正案,必要時得提送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得更正成績。 |
一、注意事項:
1、
請各位授課教師於101年6月15日(星期五)起至101年7月9日(星期一)止,至各學制登分系統輸入成績。
2、如未至上述網站輸入成績,請將紙本成績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至教務處(各校區教務組)。
二、成績送交單位:
1、學士班成績繳交請送「註冊組」。
2、碩、博士班(含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成績繳交請送「研究生教務組」。
3、公館校區各系所成績請送交「公館校區教務組」。
4、林口校區各系所成績請送交「林口校區教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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